公司注销前必须处理好的6大税务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61 次  来源:文欣财务咨询
    所谓公司注销就是把原有公司在工商、税局、银行等一些信息、正件全部注销删除,原公司彻底不存在,对企业法人及股东,不会留下不良记录,无后顾之忧,日后想再开办新公司也方便。但文欣财务小编要提醒各位老板,公司注销和公司注册的流程正好相反,第一步就是牵扯到税务机关的查账,所以您再办理公司注销前务必处理好以下六大税务问题,以免走弯路。
    1、印花税
    印花税是平时容易忽视的小税种,但注销的时候一定要会被翻个底朝天。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以及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都是检查的重点。
    印花税采用的是正向列举的方法,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合同,都应该缴纳印花税,相反没有列举的,则不用缴纳。
    2、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3]158号规定,老板自公司借款,一个纳税年度没有归还,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应该视同分配股息红利,按照20%扣缴个税。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科目。
    3、账面存货低价销售
    很多企业注销时账面都有存货,可以低价销售出去吗?答案是可以。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4、账面库存分配给投资者
    一家商贸公司,账面有一批20万元的商品,市场价格是25万元,注销时,计划将商品分配给股东。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商品分配给投资者应该视同销售。
    5、库存损毁了怎么处理?
    一家商贸公司,在注销时发现,一批113万元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毁损没有价值了,这批货物前期已经抵扣了进项税。
    由于是管理不善导致的毁损,注销时应该转出进项税=13(113/1.13*13%)万元。
    6、留抵税额能退吗?
    根据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再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相当于该部分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产生销项税,同时能给关联公司开具进项发票,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
    但是,一定要注意,和关联公司的交易是要有商业理由,真实存在的,虚开发票绝不可取!
    以上就是文欣财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注销前需要提前处理的6大税务问题,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更多公司注册及公司注销问题,可致电我司客服咨询:15353635627(韩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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