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常注销却被驳回 原因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次数:98 次  来源:文欣财务咨询
    我们知道,当老板不想再继续经营公司,就一定得为企业办理合法注销手续。但事实很明显,并不是每一次注销都能顺利完成,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文欣小编为您做整理。
    通常注销被驳回的四大原因:
    一、公司出现工商异常
    不少老板在经营公司的时候只顾业务的发展,没有考虑到其他的事项,也没有财务人员负责管理,比如欠交年报、擅自搬迁地址却没有做变更等。
    解决办法:
    1.年报异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地址异常: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提出申请。
    3.未按要求公示: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二、公司被认定为风险纳税人
    不仅工商方面有问题无法直接办理公司注销,税务方面有问题也不能直接办理。比如逾期纳税申报、错误申报、无特殊原因长期进行零申报,或者开具的发票出现问题等。
    解决办法: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三、公司有设立分支机构
    很多规模较大的公司都会下设分支机构,那么在办理公司注销时,必须先注销分支机构才能注销总公司。
    解决办法:
    先注销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再来注销总公司。
    四、简易注销未通过申请
    有些公司是之前申请简易注销,但是未通过申请,这时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就会出现被驳回,因为每个公司只有一次简易注销的机会。
    解决办法:
    简易注销未通过申请,那就只能走一般注销的流程。
    以上就是文欣财务为您整理的公司注销驳回常见的四个原因以及解决方案,当然,您也可致电我司客服详细咨询:15353635627(韩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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