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何时可申报抵扣

发布时间:2015-12-05  浏览次数:4093 次  来源:http://www.xawenxin.com
    当西安注册公司的纳税人,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做了一系列稽核比对相符后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申报抵扣?文欣财务为您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西安注册公司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以上就是文欣财务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何时可申报抵扣的问题解读,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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