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欣财务为您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次数:4402 次  来源:http://www.xawenxin.com

    近日,国家税务机关发布了一则有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作为一家专业的西安代理记账公司,今天就为大家解读一下该公告;



    该新标准公告,和之前的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相对比都有哪些改变呢?西安代理注册公司-文欣财务告诉您!2009年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改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标准,GB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代替GB18877-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012年农业部修改了有机肥料和生物有机肥产品标准,NY525-2012《有机肥料》代替NY525-2002《有机肥料》,NY884-2012《生物有机肥》代替NY884-2004《生物有机肥》。新标准和旧标准在砷、汞等限量指标、有机质等质量分数和酸碱度、有机质含量测定方法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西安代理记账公司-文欣财务需要告诉大家的是,这次新的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有机肥按《有机肥料》(NY525—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标准执行。今后,有机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如果您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还有任何不理解的地方,可致电西安代理注册公司-文欣财务,我们愿为您提供更为详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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