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欣财务为您解读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步骤及资料准备

发布时间:2015-11-18  浏览次数:3608 次  来源:http://www.xawenxin.com/
    有关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也就是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是需要西安注册公司自该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那么在进行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过程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西安代帐公司-文欣财务为您解读;
    需要准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和海关缴款书原件(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时提供)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办税服务厅接收上传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在每个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反馈上月稽核比对结果。
    2)稽核比对结果为异常的,分别情况处理:
    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提醒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办税服务厅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如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上传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办税服务厅申请数据核对。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办税服务厅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办税服务厅转下一环节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办税服务厅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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