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都不愿意做法人 自然人不要盲目做法人

发布时间:2019-08-23  浏览次数:2774 次  来源:律师365 | 文欣财务整理

    法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负责人的自然人;我们知道,法人享有经营权力,但同时对公司财产安全、股东直接负责的第一责任人。文欣财务在给企业代办西安注册公司业务时,常常会发现,不少老板都不愿意去做法人,究其原因有哪些呢?


老板都不愿意做法人 自然人不要盲目做法人


    老板不愿意做法人,可能是怕担责;
    常见的公司注册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公司在日后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需要根据公司注册资金多少进行赔偿,并且法人担责;
    官方一些来说,就是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的管理人员会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在严重点来看,如果公司遇到的问题,牵扯到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所以,文欣财务也要提醒各位自然人,公司如果不是你来做主,就千万不要盲目冒尖,去做法人,因为你无法掌控公司的走向命脉,但所有的不管是经济责任、还是刑法责任,都得法人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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