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 做好企业“四流合一”

发布时间:2024-02-01  浏览次数:445 次  来源:文欣财务咨询
    随着国家税务政策不断的完善,金税四期已经全面覆盖国内企业。文欣财务善意提醒各位老板,有了金税四期,您的所有账务在税务局眼里都是透明的。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但并不是说,金税四期就一定会捉住公司的错,只要您尽可能的完善企业每一笔账务,做到四流合一,即便是专管员查到你,也不怕。
    那么究竟什么是四流合一?四流,就是我们每一份收入中会产生的发票、资金、合同和货物流。在这里,文欣财务用一张图,通俗易懂的告诉您。



    如上图所示,假如您是一家卖联想电脑的企业,您将电脑卖给顾客A,顾客A会支付假设3000元款,同时您需要和顾客A签订一份3000元的合同,并且提供3000元发票。而电脑您是从联想厂家进货,进货金额假设2400元,联想公司需要和您签订一份2400元的合同并提供2400元的发票。那么收入3000元,支出2400元,剩下的600元就是利润部分。利润部分,再没有其他支出的情况下,缴纳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即可。
    以上就是文欣财务为您汇总的,企业四流合一。每一笔订单,合同额会牵扯两方面,进货合同以及售卖合同,发票同样存在开出去的发票和收回来的发票。
    更多问题可致电我司客服咨询:15353635702(陈女士)

西安公司注册:
版权所有:西安文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未经同意 不得转载 维权必究  陕ICP备1901514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339号
 | Sitemap | 技术支持:企业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