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 |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0  浏览次数:3093 次  来源:xawenxin.com
    西安代理记账公司文欣财务昨天就小微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为大家做了深度解读,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是如何规定的;
    (一)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享受范围是什么?
    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可以缓缴的税款,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三)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四)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西安公司注册:
版权所有:西安文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未经同意 不得转载 维权必究  陕ICP备1901514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339号
 | Sitemap | 技术支持:企业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