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意了!!!这项个税的汇算清缴将在3月31日前截止!

发布时间:2022-01-02  浏览次数:1908 次  来源:文欣财务咨询

个体工商户注意了

个体工商户注意了


    我们一直在说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问题。其实,个人取得的两类所得需要汇算,一个是经营所得,一个是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只有实行查账征收的才需要办理汇算期清缴,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进行申报。每年3月31日之前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注意了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什么是经营所得?如何进行汇算清缴?小编也已经用导图帮大家梳理好了。



个体工商户注意了


具体可咨询我司客服:17391970801(姚女士)


本文转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于我司客服联系删除,感谢您的理解!


西安公司注册:
版权所有:西安文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未经同意 不得转载 维权必究  陕ICP备1901514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339号
 | Sitemap | 技术支持:企业网站建设